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发布《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试点单位)》的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21)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20)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
济南市长清区编办坚持“细准实”三标准积极推动向济南经济开发区放权
日期:2018-01-02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推动放管服改革走向纵深,济南市长清区编办坚持“细准实”三原则,助推向济南经济开发区放权,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

一是细化部门、细化事项。“为开发区服务,推动开发区长远发展”为目标,由开发区根据自身实际,将拟下放事项分为可承接事项和暂不具备承接条件事项,按照部门进行细化分类,长清区编办组织开展向开发区放权专题沟通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参会,商讨放权事宜。由开发区进行事项具体分析,做可承接说明和暂不具备承接条件说明,区编办现场审核,交由各部门确认。

二是精准研读、细致准确。对每个事项进行研读,严谨细致确认,结合法律法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的事项不予承接。如环保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一项,危险废物包括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渣等,划分精细,由于法律法规对子项处理方式的规定不同,无法一概而论,因此,经过区编协调,环保局和开发区双方协定暂不下放承接。

三是权力落实、责任落实。沟通会上,权力下放部门与开发区充分讨论潜在责任隐患,按照“谁批复、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沟通会后,长清区编办主动问询各部门,再次确定可承接事项与不具备承接条件事项,仔细对照,逐项确认,按权力下放与承接时限明确责任归属,使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 邮编:250300 联系电话:0531-87210199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