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18)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17) ·长清区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资料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
长清区编办新时代新办法多错并举严查吃空饷
日期:2017-11-29   浏览量:

      为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堵住财政支出漏洞,有效杜绝“吃空饷”现象,济南市长清区编办从规范编制管理入手,“多管齐下”积极构建治理 “吃空饷”长效机制。

一是规范编制使用程序。在日常管理中,以“实名制”数据库为依托,严格按照“审批前置、编内进人、结构管理、职责匹配”的原则。遵守编制使用事前审批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在编制限额内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编制使用申请,机构编制部门对单位提出的编制使用申请进行受理登记,依据用人单位的编制空额、编制结构、职责任务等进行审核,提出编制使用意见,下发《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用人计划通知单》。实现总量控制,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凡超编、满编或职能弱化、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安排补充人员计划,重点加强乡镇基层和一线人员力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的编制使用。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吃空饷”问题的产生。今年,全区共批复使用行政事业编制179名。其中,乡镇街道等基层批复行政编制30名,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批复事业编制149名。

二是健全完善配套联动机制。将机构编制管理贯穿到组织人事管理、干部管理、财政预算等工作各个环节,把机构编制作为编制预算、核拨经费、办理工资和社会保险手续的主要依据,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监督机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只有依据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通知单》,按管理权限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人员调动、调整申请,组织、人社部门才能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招录、招聘或人员安置等;同时,建立完善了编制备案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需持《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用人计划通知单》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备案手续,经审核后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编制备案通知单》。组织、人社部门凭《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编制备案通知单》等手续,为其办理工资审批等手续,财政部门为其调整预算、核拨经费、统发工资等。杜绝了违规进人、编外用人等现象。对因辞职、辞退、退休、死亡等原因形成减员的,所在单位只有依据编制部门开具的核减编制通知单和实名制变动手续,才能到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档案转移,人事关系派遣,核减工资等手续。使编制管理由事后督查变为事前管控、事后追究为事前预防,实现了对在编人员全程监管,杜绝“吃空饷”、超编进人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结合合工作实际,长清区编办制定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细化了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的方法步骤,依托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对全区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在职工作人员逐一审核,将已纳入编制管理并按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相关变动信息,对全区各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维护,确保了机构和人员信息变动的及时、准确。为提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长清区编办建立了实名制信息公示制度。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区编办核定的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在编人员名单以及单位内设机构性质、编制数额、经费来源等情况,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去年以来,全区共核查机关事业单位491家,核查在编人员1.22万人,核对和维护机构编制信息26万余条,解决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混编、超编等问题。

四是完善举报受理机制。在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以机构编制“12310”监督举报受理电话为依托,逐步建立了电子信箱、来信来访等“三位一体”的治理“吃空饷”监督举报受理平台。明确举报登记、来访接待和督办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建立了“吃空饷”投诉举报首问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治理“吃空饷”问题的举报、受理、督办工作,确保“有投诉、有处理、有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把治理“吃空饷”工作融入到 “实名制”管理、入(减)编审批、事业单位年检、机构编制统计等日常业务中,建立完善单位自查和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向群众开展治理“吃空饷”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织开展 “吃空饷”集中清理活动,重点检查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问题,加大对借调人员、临时人员和混岗人员的清理清退力度。通过清理强化了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支出,有效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了防治“吃空饷”工作长效机制。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 邮编:250300 联系电话:0531-87210199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